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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一碗水端平”的智慧
——记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党洪涛
2021-12-20
2021-12-20 17:33:00

  

图为10月26日,在原州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党洪涛(右)调解杨某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 祁 伟 摄

  调解案件找他,咨询法律问题找他,理不清的事儿都可以找他。他就是被当事人誉为“大能人”,被法院誉为“明星调解员”的党洪涛。

  今年65岁的党洪涛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的一名特邀调解员。此前,党洪涛是一名从业20多年的律师。自2011年3月被原州区法院聘为特邀调解员以来,党洪涛共调解各类案件2000余件,年均调撤3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75%以上。

  “民事纠纷无小事,有些案件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党洪涛而言,无论是作为律师还是担任调解员,这些职业都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包含着平衡利益的智慧。

  自开展调解工作以来,党洪涛始终把“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工作原则作为调解的基本准则。“不偏袒、不偏私”“一碗水端平”,用心听民诉、用情化民忧、用理释民惑、用法维民权,成为他让矛盾纠纷双方心服口服的“制胜法宝”。

  “一辈子就一次的婚礼,因为他们的过失丢了多大的人!”2018年,一名当事人气冲冲的来到原州区法院,将某影楼起诉至法院,要求影楼赔偿其经济损失3万元。

  在特邀调解室内,党洪涛了解到,原州区某影楼承接了为当事人拍摄婚纱照、制作婚庆视频、婚礼摄影等一系列婚庆流程工作,本该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但影楼误将他人的婚纱照剪辑到了需要在当事人婚礼当天大屏播放的婚庆视频里,导致当事人在婚礼现场闹了洋相,亲戚朋友议论纷纷。当事人强烈要求影楼按照诉讼请求赔偿自己的损失,影楼虽然愿意承担责任,却也坚决不同意赔偿3万元。

  党洪涛从法律角度、情理方面多次耐心劝解,反复做原告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先稳控当事人的情绪。随后,党洪涛运用背对背、面对面等调解方式就双方的赔偿数额进行居中调解,最终达成影楼赔偿3000元,原告当事人自愿撤诉的调解协议。

  党洪涛每年调解的案件基本囊括了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权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间借贷、物业纠纷等各类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他的桌上始终放着翻得破旧的民法书籍和相关司法解释。他常说,调解员本身要公道正派,平时跟老百姓接触的多,多跟老百姓讲一些法律知识,用法律说话,用情理感人,矛盾纠纷自然就会化解。

  党洪涛还擅长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如果在电话中讲清理法,当事人不用通过调解平台,直接就解决了问题,既可以方便当事人,也节省了司法资源。”在党洪涛受理的案件中,每年均有近10%的当事人在与党洪涛通过电话后就主动履行了义务。

  “看着当事人满意地离开法院,我总能从他们身上找到成就感和存在感。为老百姓服务,这就是我的初心和使命。”党洪涛看着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面锦旗感慨道。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12月20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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