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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银川兴庆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
帮助58户村民拿回6000万元拆迁补偿款
2021-04-07
2021-04-07 20:09:00

  本报记者 申东

  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发放大会上,马金标、马光明等58户拆迁安置村民,历经4年维权终于拿到了拆迁补偿款及利息等共计6000万元。

  马金标、马光明等58人系兴庆区丽景街道办事处双庄村二队、三队拆迁安置失地农民。2012年至2014年,被执行人宁夏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和公司)与马金标等58名申请执行人签订拆迁安置房回购协议,但该公司未按期履行支付房款义务。索要无果后,拆迁户多次集体信访,兴庆区政府引导其到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兴庆区法院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2017年10月判决通和公司支付房款5227万余元。

  在该案强制执行过程中,兴庆区法院于2018年5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银川市车管所查明,通和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无车辆登记信息。通过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查明,通和公司名下有多套房屋,但这些房屋均有抵押,无处置价值;通和公司名下有9块土地,其中8块土地上有建筑物,仅有一块土地为空地。

  由于查封土地如何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存在困难,法院定向询价无果,委托评估又无人愿意垫付评估费,导致执行推进速度缓慢。2018年10月22日,兴庆区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该土地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为每亩400万元,拍卖参考价确定为5.71亿元。

  同年11月5日,该查封土地以保留价3.99亿元在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2019年1月7日,又以3.39亿元保留价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也因无人报名而流拍。1月29日,以第二次流拍价进行公开变卖,2019年4月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无人竞买导致执行不能,案件执行无果,兴庆区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下半年,随着银川市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该案执行出现转机。58名当事人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对查封土地进行再次拍卖。兴庆区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立案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通和房地产公司名下土地进行处置。

  4月23日,兴庆区法院在执行办案系统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取银川卓度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案涉案土地的评估机构。6月5日,评估机构作出土地估价报告,估价5.02亿元。6月8日、9日,兴庆区法院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在异议期限内双方均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6月19日,兴庆区法院依法确定该块土地起拍价在评估价基础上降幅20%,设为4.02亿元,拍卖保证金为8000万元,加价幅度为每次50万元。该块土地在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因无人报名流拍。

  2020年9月22日,兴庆区法院经合议庭合议,确定该块土地第二次拍卖起拍价在第一次流拍价基础上降幅10%,设为3.62亿元,拍卖保证金为7000万元,加价幅度为每次50万元。最终,竞买人宁夏立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3.62亿元竞得。拍卖成交后,涉及58名申请执行人的拆迁补偿款被打入兴庆区法院执行专户。

  兴庆区丽景街道办事处双庄村村委会代理主任李荣忠表示,4年来,该案执行工作面临种种困难,但兴庆区法院做了大量工作,让村民最终拿到了补偿款,由衷感谢执行法官认真履职,不推诿、不刁难,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和初心使命。

  原文载于《法治日报》4月7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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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东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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