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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宁夏高院出台意见构建防范打击虚假诉讼长效机制
2020-11-06
2020-11-06 18:01:00

  本报讯(记者 马 荣)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着力构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秩序、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意见》从准确理解概念,强化风险提示及信息采集力度,加强对事实证据的审查力度,加大制裁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准确把握虚假诉讼的内涵与外延,有效防范、识别虚假诉讼,推动形成打击虚假诉讼长效机制,在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中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意见》列举了虚假诉讼高发领域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保险理赔等18类案件,明确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当事人双方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调解协议的达成异常容易等8种情形,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在立案窗口及法庭立案窗口设立禁止虚假诉讼的告示,对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应主动进行关联案件检索,强化对民间借贷案件、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追索劳动报酬、调解协议以及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破产等案件的审查力度。

  《意见》要求,对故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当事人,要加大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虚假诉讼违法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将相关线索和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的,应依照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11月6日头版报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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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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