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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以案释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0-05-18
2020-05-18 18:39:00

  本网讯(记者 赵 霞)5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文化站站长马慧娟受邀视察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调研诉讼服务中心、纠纷多元化解两个“一站式”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情况。

  “速裁调解对人民群众来说,既方便又快捷,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马慧娟在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速裁中心听完介绍后连连称好。2019年,红寺堡区法院调解速裁中心审理的案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1.23%,调撤率为69.39%,平均办案周期31.8天,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73%,且无发改案件。

  “我曾受邀参加红寺堡区法院的‘道德讲堂’、见证执行、旁听庭审等活动,今年4月还参加了你们的‘读书月’活动,现在看到你们的文化长廊,再次被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所感染。你们裁判的每一个案件,都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一次庭审、执行、调解也都是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曾因农闲时写作用坏近10部手机而被称为“拇指作家”的马慧娟对法院文化更是感受深切。红寺堡区法院曾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院,始终坚持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仅2019年就深入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10万份。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5月15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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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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