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人民法院报]陕甘宁三省当事人参加互联网庭审
宁夏西吉县法院震湖法庭十分钟审结一案
2020-02-20
2020-02-20 17:32:00

  本报讯 (记者 赵 霞 通讯员 卜旭伟 张 浩)“防疫非常时期,法院的服务既方便又高效。”2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民法院震湖人民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审结了一起诉讼当事人分处陕甘宁三省的劳务纠纷案件,当事人为法院便民服务点赞。

  年前,原告刘某起诉被告刘继某,诉请其支付自己的劳务费。案件开庭排期排到2月7日,突然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一切安排。春节刚上班,主审法官就接到原告刘某电话称,自己在甘肃会宁居家隔离,将案件委托给西吉本地的法律援助律师王某,请求能让自己年前的辛苦钱尽快有个着落。主审法官在社区防疫间隙联系了被告刘继某,其称自己在陕西咸阳亲戚家留观,尚未超过15天,不能到庭参加诉讼。

  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现实情况,主审法官决定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此案。通过某云会议系统,主审法官给两位身在外省的当事人和本地代理律师发送了互联网庭审操作流程。原被告双方在线上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法官在线上进行了认证、说理,并当庭进行了判决。由于案情和法律关系简单,庭审进行了约10分钟左右,即调解结案。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2020年2月16日第4版。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马杰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