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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宁夏:二十项分工压实主体责任
2019-07-31
2019-07-31 18:48:00

  本报讯 (记者 赵 霞)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参与单位,列出20项分工责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法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分管副院长要在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中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充实专业队伍,落实工作职责,将扫黑办建设成为业务精湛的战斗堡垒.

  方案还要求,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确保公正司法、程序正当;要持续稳妥抓好重点案件督办工作,高、中级法院对中央、自治区挂牌督办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案件,要全程督办指导,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查把关;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工作联动,通过审理具体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案件,发现社会治理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行业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管理漏洞,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5月8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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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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