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人民法院报]宁夏区高院区妇联联合印发《意见》要求
为妇女儿童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护
2019-04-28
2019-04-28 18:07:00

  本报讯(记者 赵 霞)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新时代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意见》强调,全区法院要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施暴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女性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人身保护。要不断完善妇女、儿童权益诉讼保障机制,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用条件并提出相应申请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要严格落实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整体合力。

  《意见》要求,全区法院和妇联组织要加强协调联动。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向同级法院推荐优秀妇联干部、妇女、婚姻家庭专业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预备人选。妇联组织针对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各级法院和妇联组织要定期召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联席会和研判会,通报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发展趋势,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各级法院和妇联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针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同为促进新时代妇女、儿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4月18日头版。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编辑】: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