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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牵住“牛鼻子” 守住生命线
——宁夏吴忠中院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工作纪实
2018-10-11
2018-10-11 17:41:00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2018年9月15日头版头条

  本报记者 周崇华 马 荣

  “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63%,一审服判息诉率93.72%……”

  今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上半年全区法院审判态势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上半年,吴忠市两级法院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在宁夏三级法院中最低,一审服判息诉率在宁夏三级法院中最高,吴忠两级法院案件质量、当事人对判决案件的认可程度均居全区法院首位。

  8月16日,面对这样一组数据和评价,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金柱满怀信心地告诉记者:“这些都得益于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落实。案件质量是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的‘生命线’,我们在由过去主要追求办案效率向重点狠抓案件质量转变中得到认可,尝到了甜头。案件发改率低,服判息诉率高,就是最好的例证。”

  分案模式变,法官办案成“专家”

  “司法体制改革后,分案模式更加突出专业化,促使法官能够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吴忠中院民事第一审判团队法官、民一庭副庭长韩芬这样理解分案模式转变。

  司法体制改革后,为解决法官数量减少与案件日益增多带来的矛盾,吴忠中院面对38名入额法官每年办理2000多件案件,从改革分案模式入手,制定《案件分配实施办法》,将案件类型按照专业化分配给相应的审判团队和法官,使得擅长某一类案件审理的法官成为办理该类案件的行家里手。

  以民商事案件为例,吴忠中院将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建设工程、房地产等类型案件分配到民事第一审判团队审理,将公司、股权、证券、票据等类型案件分配到民事第二审判团队审理,将财产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类型案件分配到民事第三审判团队审理。其他如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专业性不强的案件,在3个民事审判团队之间实行一人一案电脑随机分案。

  青年法官王祺祺从审监团队调整到民事审判团队后,面对公司解散、股权纠纷等案件,业余时间刻苦钻研公司改制、股权转让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利用在西安攻读在职研究生的机会,主动与导师探讨这类案件的裁判方法。2017年9月,王祺祺审理并制作的一件公司解散案件裁判文书,被评为吴忠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并报送参评宁夏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吴忠市马家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春介绍说,2015年10月,吴忠市红寺堡区近百户农民从同村一村民手中购买价值数十万元的枸杞苗木,来年春季栽种后成活率不高且不挂果,一审法院判决该村民承担赔偿责任。该村民因没有赔偿能力,上诉至吴忠中院,导致近百户农民集体上访。案件由擅长办理合同纠纷案的马媛法官承办后,其挨家挨户走访,并通知枸杞苗木供应商到场参与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供应商和该村民共同承担20万元赔偿款,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

  胡春因代理这起案件与马媛法官结缘。她说,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官责任心更强了,办案效率更快了,办案质量更高了,真正做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书放权签,法官责任意识强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担子和责任。现在每一份裁判文书签发前,案件的实体处理、法律适用是否恰当准确,事实陈述是否清晰,论理是否充分,甚至是否还有语句不通或错别字,我都要从严把关,直到确保没有问题才敢签发出去。”吴忠中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田进贤如是说。

  作为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区法院和宁夏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吴忠中院制定了《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法律文书审核签发规定》,明确规定入额法官独立办案,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规定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由主管院长签发,疑难复杂以及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由庭长审核、主管院长签发外,其他绝大部分法律文书均由审判长或主办法官直接签发。

  2017年,吴忠中院95%以上的法律文书由审判长或主审法官签发。 对此,民事审判团队法官刘磊有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

  刘磊告诉记者,入额前作为助理审判员,也曾独立办过一些案件,法律文书最后都是庭长把关审签,自己的责任心相对不足,责任感不强。其入额一年来办理的130件案件,都由自己独立签发法律文书,也就体会到了当初庭长签发自己制作的法律文书时严把质量关的那种责任。

  发改案扣分,法官实绩入档案

  “因为两个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扣了3分,工作实绩因此进入二等档案且被通报,我当时就有一种被扇了一记耳光的感觉。”吴忠中院民事审判团队法官张军谈及自己的发回案件,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打开吴忠中院《员额法官工作实绩考评建档规定》《员额法官工作实绩考评细则》,员额法官一审案件被发回重审的,持多数意见的案件承办人每件减3分,持多数意见的合议庭成员每件减1.5分;一审案件被改判的,持多数意见的案件承办人每件减2分,持多数意见的合议庭成员每件减1分;二审、再审发回错误,持多数意见的案件承办人每件减2分,持多数意见的合议庭成员每件减1分,改判错误的,持多数意见的案件承办人每件减1分,持多数意见的合议庭成员每件减0.5分等规定一应俱全,并作为法官评先选优、晋级晋升的主要依据。

  张军被扣3分,就是基于这个规定。

  对于发改确有错误的案件,吴忠中院则采取由法学专家、律师等组成的第三方进行评查认定。

  今年上半年,民事审判团队因错误发回基层法院一起民事案件,经第三方评估确认为错误发回,承办法官被扣了1分。

  2017年,尽管吴忠中院被上级法院发改14件案件,但每季度一次的发改案件“会诊”会还是如期举行。分管院长、专委逐一评析,找原因、补短板,编发业务参阅资料和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对因认识不同导致的发改案件,由主管院长和审判团队负责人主动与上级法院沟通达成共识。对于劳动争议、保险合同案件等容易出现裁判尺度不一致的案件,则由主管院长、专委带领审判团队负责人深入基层法院“会诊”,统一两级法院裁判标准,减少对基层法院案件的发改率。

  不仅如此,吴忠中院还通过制定《落实和强化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职责若干规定》《院庭长提请复议案件制度》,规定涉及群体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类案具有指导性案件等几类案件,判决前须由院庭长提议合议庭复议,或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因监管不力造成案件被上级法院发改的,对院庭长扣分并降低考核档次。

  对此,吴忠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杨娟说,案件效率质量并重。尽管该院的结案率一致保持在95%以上,在兼顾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件质量,不仅追求法定审限内结案,提高结案率,而且将案件质量纳入法官实绩考核并占80%的分值,其中发改率是衡量案件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和第一目标,其目的就是倒逼法官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让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办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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