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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 让法律增辉
——记党的十九大代表、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陈美荣
2017-10-26
2017-10-26 15:40:00

  本报记者 赵 霞 本报通讯员 马 荣

  一头干练的短发,略显单薄的身材,说起话来柔声细语,清秀的脸庞上散发着淡淡的暖意……这是党的十九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美荣给记者的第一印象。

  她扎根基层31年,以耐心听诉、换位思考的工作作风,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中国好人榜”“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31年的司法实践中,陈美荣亲历了各种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体味到了审判结果对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影响,渐渐地养成了耐心听诉、换位思考的工作作风和对案结事了人和的执着追求。

  在日常工作中,陈美荣秉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和“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的信念,建立“三调联动”工作室,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深入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行政审判,完善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方式和行政非诉执行听证机制。这些年来,她所经手的案件有90%以上进入调解程序,调解率达到82%以上,有效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多年在立案、民事和行政审判岗位的实践,也让陈美荣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体会。她根据民事案件特点,结合自己的调解工作整理出了公心、细心、诚心、耐心、热心“五心”调解法和冷却择机法、亲情感化法、求同存异法、判前评断法等“十二调解法”,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得到了推广和借鉴。

  特别是她主持开展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两个试点”工作,对当事人不方便到法院参加诉讼的案件,采取巡回审理、上门开庭的方式,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的登记制度和司法建议制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对法治建设成绩感到振奋

  谈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法治建设取得的新成就,陈美荣如数家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关键位置来谋划、推进,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图景。五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步伐一步步向前,取得的成绩让人振奋无比,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编纂成为国家法律体系成熟的重要标志。司法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再到全国推广,一系列决策部署密集出台,蹄疾步稳,营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司法人员的责任感和认同感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可以说,这五年法治中国建设驶入了快车道。

  陈美荣表示,我成长于人民法院这片沃土,又沐浴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春风。在立足本职工作公正办案之余,我恪守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好法官信条,怀揣为民爱民的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帮助人民群众以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带着高度的使命感上会

  陈美荣告诉记者:“我的祖辈从未走出过农村,而我却能够有幸亲身到北京参加并仔细聆听这次盛会,这是党和人民给予我的莫大荣耀和鼓励,我感到非常光荣和自豪,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她表示,作为一名来自政法部门的党代表,我承载着政法干警的期盼;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党代表,我肩负着基层群众的重托。我时时告诫自己,要通过自己长期勤勉的坚守,让越来越多的人崇尚法律、信任司法、增进互信、提升法治意识。在会议期间,我要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多听、细看,多学、勤思,开好会、发好言,把大会精神学习好、研究透,更要把大会精神传达好,让会议精神切切实实地落实到日常的审判、调解工作中,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代表心语

  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陈美荣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2017年10月16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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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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