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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法院对九件案件决定再审
2021-04-07
2021-04-07 20:07:00

  本网讯(何志兵 马琼)“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我们的法官对证据的审核认定上还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

  “个别当事人的套路深,法官要练就识别套路的火眼金睛,才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才能尽量让案件事实努力接近于客观真实”。

  3月26日晚8时,平罗县人民法院忙碌了一周的干警们陆续离开单位,法院门前已经归于宁静,但七楼的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内依旧气氛热烈。审委会正在召开一次特别会议,就是对九件拟再审的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各位审委会委员各抒己见,观点一次次碰撞、思想一次次交锋,在充分的讨论后,大家对这些案件存在的瑕疵认识越来越清晰,一致认为应当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这次集中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中有6件是民间借贷纠纷,占此次会议讨论案件的近67%。在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平罗县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把提高案件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重要工作目标,指定一名院领导做为负责人,组成信访问题化解专班,对近年来当事人申诉信访、有关部门转交线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集中甄别,坚决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符合再审条件的,一律导入诉讼程序进行再审纠正。此次提交审委会集中讨论的案件就是通过梳理后发现存在各类问题的瑕疵案件。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敏在会上强调,要通过这些案件的集中梳理再审,及时发现法官在证据认定、事实查明还是法律适用上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上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做到勇于刀刃向内、直面问题,敢于自揭家丑,对瑕疵案件再审纠错,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人民群众检验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精品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实际效果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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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志兵 马琼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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