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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法院发出跨省司法建议收效良好
2021-02-20
2021-02-20 17:50:00

  本网讯 近日,泾源县法院在审理原告湖北某建筑公司与浙江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后,应原告要求,向其所在地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邮寄送达了民事判决书。之后书记员查询物流信息时发现在物流信息中显示“邮件已妥投并经本人签收”,但过了几天之后原告电话联系法官称其至今未收到判决书。书记员立即联系投递员陈某,经仔细询问后得知陈某因工作疏忽导致邮件丢失,在此情况下其既未向上级反映,又未向我院告知,而是擅自在物流系统内将投递信息更改为“邮件已妥投并经本人签收”。书记员向法官汇报后立即向原告补发了一份判决书。法官遂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加强对投递人员的日常管理,提高投递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领导及黄石市下陆区支公司领导第一时间向我院致电说明情况并深表歉意,表示公司会尽快研究处理结果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几天后泾源县法院收到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的复函,函中提到其公司已对涉事投递员陈某和投递站长分别做出扣发绩效工资2000元、10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下一步其公司将通过加强投递服务质量检查、各站点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等三项举措,加大对法院专递的重点管控,确保邮件安全,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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