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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结案
2021-01-29
2021-01-29 17:48:00

  本网讯(王晓鹏 魏亚楠)1月27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跨区划集中管辖银川市一审行政案件以来受理的首例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结案。鉴于被告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起诉后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准许公益起诉人撤回起诉,实现了受损公益恢复、协调结案的最佳诉讼效果。

  该案因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某养殖园区内部分企业,在未向审批机关递交取水申请资料,亦未获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即开凿自备井无偿抽取地下水。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为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擅自开凿自备井无偿取用地下水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但整改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21年1月13日,由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组成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庭审结束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收到被告履职回复。承办法官与公益起诉人进行实地调查勘验,确认被告已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处理,并将所有擅自开凿的自备井进行永久封闭,养殖园区内企业不再违法使用地下水生产经营,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有效杜绝可能引起地下水环境问题,行政公益诉讼目的已全面实现。基于此,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撤回起诉决定书》,经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撤诉。

  该案的顺利审结,对于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的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来说,提供了有力的探索和尝试,为充分发挥行政、环资案件跨区划管辖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融入社会发展大局,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守护绿水青山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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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鹏 魏亚楠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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