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法院有序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
2020-03-24
2020-03-24 17:43:00
3月23日,按照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要求,金凤区人民法院于今日起有序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同时全面开展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
开放当日,所有来访当事人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逐一询问,完全符合条件的准许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在法院安检门口,设置了安全警戒线,实行叫号办理、流量控制、错时分流等措施,引导诉讼群众分散等候,业务办理完毕即离开,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有效保障诉讼群众与广大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金凤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贵东强调,要坚决按照“精准防控、分级分类、统筹协调、有序开放”原则,稳妥有序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全面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执行工作,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同时要求,做好接待场所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并对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重点区域经常性消毒。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金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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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凤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