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人民法院获得“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国先进集体
2020-01-14
2020-01-14 20:59:00
本网讯(黄 堃)2020年1月,惠农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惠农区人民法院面对执行工作新形势、新挑战,及时分类施策、精准发力、补齐短板,率先尝试改革。作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执行团队和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单位,惠农区人民法院在不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的基础上,拿出革故鼎新的勇气,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来破解执行难,建立“195”工作模式。
2018年、2019年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率分别位居自治区22个基层法院第3名、第2名,两年来均位居全市3个基层法院第1名。2019年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实际执结率98.09%,终本合格率为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 ,结案率92.22%。2019年,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2160件、执结1992件,结案率为92.22%,实际执行到位3.06亿元。下一步,惠农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会为契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巩固拓展执行攻坚成果,不断为全区平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大踏步的向2020年迈进。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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