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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原被告均向法官送锦旗
2019-12-13
2019-12-13 18:17:00

  本报讯(李文科、虎洋)近日,红寺堡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文科判决结案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并相继送来了锦旗,称赞法官李文科是“人民的好法官,新时代的楷模”。

  2017年7月原告张某智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在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与对向行驶的张某权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张某智全身上下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因治疗费用较大,原告将司机张某权和车主许某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2019年5月,红寺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该案主审法官李文科为了全面了解案情,主动到原告家中实地查看张某智伤情。经过庭审审理,承办法官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辩法析理,认定原告的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以2人为宜,但原告的伤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有好转,护理依赖程度也会发生变化,暂支持2人5年,5年后若继续需要护理,可另行主张其权利。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各项损失费用40余万元,判决作出后,原被告以及保险公司都无异议,表示服判。

  近年来,红寺堡区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推进打造争端解决的“优选地”、公平正义的“标志地”、司法权威的“制高地”。以良好的法律效果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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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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