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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法院法官讲堂授课助人民陪审员促学提能
2019-08-16
2019-08-16 19:47:00

  本网讯(马泽星)8月9日上午,平罗县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举行,平罗法院法官何志兵在培训班上为全体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授课,助力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综合能力和业务素养提升,保障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充分履行职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课堂上,何志兵法官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主体、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侵权责任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要求等方面,深入细致的为全体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讲授和指导。何志兵法官讲到,全体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要充分结合课堂所学知识,针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日常陪审和调解工作中恰当适用多种方法,正确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民事纠纷。何志兵法官同时指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在日常审判和调解工作当中起到与法官一样的作用,担任相同的职责,各位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要在司法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始端、化解在基层,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建设“法治平罗”共同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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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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