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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乐法庭开展巡回审判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2019-08-16
2019-08-16 19:47:00

  本网讯(王永碧 康智龙)8月6日,在平罗县高仁乡司法所、高仁乡六顷地村村委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平罗法院陶乐人民法庭在高仁乡六顷地村村委会会议室开庭审理了两起因土地争议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该村部分村民旁听了庭审,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原告与三被告皆系六顷地村村民,原告分别诉求三被告停止对自己承包土地的侵害。因案件较为典型,且系邻里纠纷,特别是针对六顷地村土地纠纷较多的现象,陶乐人民法庭决定将法庭设在当事人家门口,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切实增强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在开庭前,法庭工作人员联合高仁乡政府、司法所、六顷地村委会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涉案土地现场就案件争议的土地进行勘察、取证,并就相关情况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村民,为公平公正审理本案提供了有力的事实基础。庭审过程中,该案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及陈述,庭审有条不紊的进行,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审理,双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对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庭审程序有了基本了解。庭审结束后,陶乐人民法庭干警就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及普法活动,向村民们提供法律咨询,努力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

  近年来,平罗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以“流动法庭”、“村委法庭”、“景区法庭”、“现场法庭”等多种巡回审判形式,积极发挥巡回审判和普法教育相结合的作用,既减少当事人诉累,也强化了辖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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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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