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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法院在房地产案件中活用要素式审判提质增效
2019-02-12
2019-02-12 18:31:00

  本网讯(赵慧)近年来,兴庆区辖区内房地产纠纷案件数量激增、矛盾尖锐,且诉讼标的大,审判过程中极其考验法官的办案技巧和业务素质。兴庆区法院房地产纠纷合议庭针对该类案件着手探索要素式审判模式,使得法官更好地把控庭审节奏,提高了审判质效。

  “现在开庭。”2018年8月21日上午9:30,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尚某诉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始庭审了。据悉,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在与原告尚某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后,长达5年时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尚某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该公司赔偿其损失。在整个庭审中,承办法官采用要素式审判模式进行审理,对没有争议的事实经梳理后不再当庭陈述,而对案件争议焦点则进行了细致而又有序的审理。凭着对庭审节奏的把控,双方当事人法官的主持下,都针对自己的观点开展了陈述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因极具要素式审判模式特点,也是兴庆区法院庭审规范化建设的一个典型缩影,该案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评比活动中获得了“2018年度全区法院十佳庭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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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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