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0-08-17
2020-08-17 09:53:00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法院进行了民主推荐,经考察和审核,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监督电话:0951—5915219 0951—5915258。
一、全国优秀法院
隆德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优秀法官
刘志聪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杨天成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马瑞玲 平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蒲茜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审判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7日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马杰
【来源】:宁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