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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20-08-17
2020-08-17 09:53:00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法院进行了民主推荐,经考察和审核,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监督电话:0951—5915219 0951—5915258。

  一、全国优秀法院

  隆德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优秀法官

  刘志聪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杨天成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马瑞玲 平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蒲茜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审判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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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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