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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19-12-09
2019-12-09 11:31:00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法〔2019〕239号)要求,自治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法院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基础上,经审核和考察,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请予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署实名反映。

  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对象

  1.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西吉县人民法院

  3.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二、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1.杨天成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2.王艳秀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3.蒲茜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审判员

  4.徐 迁 平罗县人民法院法警队政委兼执行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0951-5915114 0951-5099096

  通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91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宣处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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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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