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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区审判业务专家拟授予人选公示
2018-04-10
2018-04-10 14:33:00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区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宁高法明传(2017)207号],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拟授予董军等3名同志“全区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为2018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对拟授予人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反映。

  联系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

  邮 编:750001

  联系电话:0951—5915217 0951—5915219(传真)

  附:第一届全区审判业务专家拟授予人选名单

  2018年4月10日

  第一届全区审判业务专家拟授予人选名单

  董 军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项成文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德蓉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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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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