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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3-23
2018-03-23 10:55:00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3月1日至4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7年6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认为,此次巡视工作,是自治区党委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的一次“政治体检”。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是对高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一次全面检验,必须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做到政治上保持定力,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有为,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整体推进、及时有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带头整改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明确党组书记、院长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既身体力行抓好领导班子的整改,又督促班子成员搞好个人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其他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具体抓整改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

  (二)明晰方案台账,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工作台账》,具体明确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完成要求,通过倒排时间节点、整体部署推进、督导检查落实和销号管理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监督、有落实,措施精准,抓手有力。

  (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两学一做”专题研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专题宣讲报告会,以及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专题党课等,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和政治巡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责任担当。

  (四)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号召全区法院广大干警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转变作风作表率,严明纪律树形象。组织全区29家法院同步开展“贴近群众、 走进法院”公众观摩日活动,邀请600余名部分全国、自治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走进法院、走进法官,参观法院、观摩庭审,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分管部门和中基层法院联系点,广泛征求下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对高院党组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问题意识。

  (五)聚焦问题查摆,深入剖析根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按照“聚焦巡视发现问题,强化主体责任担当”主题,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党组书记、院长主动与党组成员、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相互开展了谈心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高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紧扣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认真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的整改措施针对性强。

  (六)加强督导检查,落实销号问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对巡视整改《台账》所涉内容进行定期检查、逐项验收,切实做到整改进程和整改效果可检查、可监督。对整改不彻底、完成不到位、质量不达标的整改任务,坚决不予销号;对态度不端正,不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改正;对不落实整改任务的,严肃问责追责,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二、聚焦反馈意见,确保取得实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巡视意见建议整改通知书》《巡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工作台账》,对巡视整改意见建议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还有所欠缺的问题。一是制定了《自治区高级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高院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高院党建工作星级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举办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班,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大会。二是制定《全区法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积极构建宁夏法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自治区高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高院党风廉政建设履责全程纪实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对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结合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和自治区纪委、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增强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

  2.关于执纪问责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反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的实施细则(试行)》《全区法院执纪审查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办理。二是建立来电、来访、来信、网站举报、12368电话举报等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工作体系,建立统一台账,规范入口、规范处置标准,规范问题处置流程、规范信息报送。三是定期对全区法院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加强重点举报信件核查和督办工作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合力监督执纪的工作格局。四是对具有重大违纪嫌疑问题线索,提出纪律审查意见,加大督办力度,及时依纪查处。五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3.关于抓党建促业务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坚持每周学习例会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三让四做”主题实践活动。二是按照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关于“大学习”项目的方案,制定了机关干部年度学习安排。三是结合“全面提升年”主题工作、法院重点任务工作、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深化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高院2017年机关党建创新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能力建设培训,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加大指导督查力度,规范支部工作台账管理和考核。五是加强法院系统党建调研,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思路,提出各级法院、部门党建整改责任清单。六是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高院机关党建网支部平台管理,及时进行党务公开。七是印发了《高院机关支部书记开展五带头活动方案》。

  (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方面

  1.关于司法为民理念不够牢固的问题。一是在全区法院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以项目管理方式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规范、大评比”活动并进行通报。二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2017年度全区法院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全区法院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在全区法院开展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年度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四是加大全区法院判后答疑、以案释法力度,提高涉案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理解、认可和服判息诉。五是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发挥“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功能,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六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宁夏法院网、宁夏法院微信公众平台等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

  2.关于案件审理统一尺度与标准制定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指导开展试点工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下级法院重大、疑难、敏感、涉众型案件审理的指导。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职务犯罪大要案审理机制的若干意见》,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四是积极构建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提升减刑假释案件质效。五是制定《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发回改判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反馈、沟通机制,规范发回改判案件办理。

  3.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一是加强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建设,整合执行案件、执行信访、网络查控等业务数据,及时发现执行工作难点和问题。二是陆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规范执行异议、复议、信访和上网督办工作。三是建立执行异议、复议案件通报机制。四是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实施办法》,对督办案件不及时办理,重大群体执行信访案件不严格落实,以及存在消极执行行为和违规违法执行等情况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追责。五是以执行信访、异议、复议案件为突破口,进一步解决规避执行、选择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六是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七是建立“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杜绝案款发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关于审判人员社会交往监管不力,廉洁风险大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及特殊关系人关系的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人民法院相关廉政制度、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涉廉事项报告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大违纪违法案件举报查处力度。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数据和违纪违法案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流程完成举报件分流和查办工作。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人民法院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会议管理。三是制定法院部门负责人落实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清单,抓好全区三级法院外部领导干部和内部司法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信息专库运行工作,加大对内部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在全区法院统一建成具备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安排专人对诉讼群众进行引导、分流、答疑。五是开展党员亮牌示范活动,营造比学争优良好氛围。六是开通宁夏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司法关怀和司法温暖。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启动全区法院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招标、试运行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收支规范。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对部分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结合司法改革推进实际和综合配套改革实际,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轮岗。

  2.关于干部选拨任用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增强纪实意识。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和制度规章学习。

  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试点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起草了《关于审议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请示》,完成了招标、投标工作,中标单位入驻并开展数字化工作。目前,自治区高级法院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办理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自治区高级法院移交信访件7件,其中:涉及审判执行工作的7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完成核查任务并向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上报核查报告。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移交问题线索2个,其中:涉及法官廉洁自律问题线索2个,1件办结,1件立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实干兴院,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使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实现宁夏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51-591510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高级人民法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50001);电子邮箱:nxgyzgb@163.com。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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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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