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金 芳)8月5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司法厅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厅等部分行政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区三级法院行政审判部门负责人、部分法官和设区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受邀参加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围绕“统一举报、投诉处理和婚姻登记类行政争议案件的处理和法律适用”议题展开,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此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和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指导处分别就议题涉及的案件处理情况下发通知,进行专门的调研摸底,梳理出本次会议需要讨论的问题,希望通过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共同研究对司法和行政涉及法律适用进行统一。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针对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作出行政行为时对涉举报、投诉及婚姻登记纠纷中存在的认识不统一、处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审判实践,详尽阐述了该类案件的相关处理意见和法律适用标准。各中、基层人民法院分别结合本地区审理案件的实际也发表了意见。与会的行政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全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相关案件的行为性质、法律适用、裁判尺度以及争议焦点进行了交流探讨。
经过充分协商,会议就涉投诉与举报、婚姻登记类行政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实质性化解相关争议纠纷达成了一致意见。大家纷纷表示,本次会议的召开,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对统一思想认识和裁判尺度,明确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执法司法水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会后,将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参考执行,为下一步全区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统一标准,正确认定举报、投诉纠纷,和依法妥善处理、婚姻登记纠纷,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稳定和家庭财产、抚养、赡养关系的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仅仅围绕“强主责、护稳定、迎廿大”工作主题,以开展全区行政应诉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大府院沟通力度,加强对下工作指导,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区法院行政审判质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