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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法院新营法庭:庭前调解化纠纷 高效服务解民忧
2021-10-14
2021-10-14 17:39:00

  本网讯(杨晓亮 董圆)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西吉县人民法院新营法庭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战”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桥头堡”的作用,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工作模式,大力化解纠纷矛盾,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实际行动。

  走出去·诉源治理零距离

  “走出去”是指法官一改过去坐堂问案模式,从法庭走向田间地头,深入矛盾纠纷发生现场,扑下身子、直面群众,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和群众易接受、能接受的方法处理矛盾纠纷,通过释法析理进行现场调解,达到就地结案的良好社会效果。

  今年8月,新营法庭接到派出所联合调解请求后,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该纠纷的起因系公共巷道埋设的自来水管道破裂所致,自来水大量外溢导致刘某家庄院地基明显沉降,房屋及阳台过道出现大小不同程度的裂缝。损害事故发生后,刘某第一时间打电话向水管所反映情况,水管所派员抽干水表检查井内积水后发现系供水主管道破裂所致,但当水管所准备维修破损管道时遭到刘某阻拦,理由是先赔偿房屋损失,再维修受损管道。无奈之际,水管所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派出所民警到场询问情况后,鉴于纠纷疑难复杂,便启动“联调联动”机制,邀请法庭和司法所共同参与调解。

  针对双方的争议,新营法庭干警逐一查看地基沉降和房屋墙体裂缝情况,确定损害原因,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建议将高额的鉴定费抵作损失赔偿款。经调解,被告六盘山水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口头承诺愿意赔偿刘某房屋损失30000元,刘某接受调解结果,不再阻挡工程维修。

  该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新营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两所一庭” 联合调解优势,取得诉源治理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在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新营法庭有针对性地邀请公安、司法和乡村干部参与进来,发挥群策群力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为充分保障辖区群众利益和各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新营法庭始终秉承“干警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工作理念。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优先受理,对距离法庭距离较远、年事较高、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送达,在短时间内完成多案送达,大大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群众诉累。

  请进来·庭前工作零距离

  案件能否顺利审理,纠纷能否案结事了,庭前调解工作至关重要。新营法庭充分利用案件收立到开庭前这段时间,通过委派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等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为纠纷的处理打牢坚实的基础。法庭收到当事人立案材料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与被告取得电话联系,了解被告的调解意愿。如被告有调解意愿则及时运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如无调解意愿或者电话联系不上,则及时立案按照民诉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法律文书送达,在送达过程中寻找机会与被告再行协商沟通和庭前调解。今年1-9月份,新营法庭庭前电话调解170余人次,直接送达释法析理120余人次,为案件的顺利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近期,新营法庭就在开庭准备阶段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八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何某于2013年以偿还银行贷款为由向原告蒙某借款47000元,后又从蒙某经营的手机店赊欠手机13部,价值52387元。后因被告何某因承包工程出现资金危机,借款和手机款拖欠长达八年未能偿还。新营法庭在受理该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在诉前调解阶段以及立案、送达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不断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工作,以求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在办案法官多次努力调解下,此案最终在庭前准备阶段得以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的关系也得以修复,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人民法庭为人民。新营法庭为增强辖区群众对法庭司法服务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将法治兴村理念践行到基层治理工作中,在距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定纷止争,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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