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双凤)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国法院计划财务优秀业务成果评选获奖情况的通报》(法办〔2021〕5号)中,自治区高级法院、银川市中级法院2020年财务统计报表获全国法院优秀报表,高级法院行装处副处长许东湖同志撰写的《“十三五”时期宁夏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获全国法院“两庭”建设优秀调研报告三等奖。
近年来,高院行装处始终以“三地”法院建设为目标引领,紧紧围绕“服务、管理、保障”职能,坚持“服务党组决策、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基层法院、服务全体干警”的工作理念,注重培育“善于谋事、精细做事、严格管事、高效成事、和谐共事”团队精神,圆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先后2次被表彰为先进集体,6次效能考核一等奖,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
注重调查研究。积极研究人民法院司法体制人财物统管及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精神,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形成了司改背景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情况、基本建设、公务用车等多篇调研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撰写的《对推进人民法院服务社会化向审判执行工作延伸的思考——以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为视角》获全国法院第二届“司法保障学术论坛”主题征文三等奖,宁夏高院财务统计报表连续4年被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服务保障基层。针对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建设实际,自2017年起,将物业费、采暖费全额纳入预算保障并形成长效机制;2019年,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研究债务化解方案,累计化解12个法院16个项目债务6654万元,化解率达75%。
狠抓基础建设。为全面解决中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业务装备老旧的问题,集中财力、分批建设,累计为中(基)层法院配备执法车辆224台、执法记录仪160台、案卷装订一体机29台;在全区法院建成了高清数字法庭420套、标准化法台法椅280套,实现了从高级法院到人民法庭的全域覆盖。2020年,高级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批准新建,共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总投资3.8亿元,计划于2021年全面建成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