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传媒总社通报表扬宁夏法院三单位
2021-01-08
2021-01-08 09:23:00
本网讯(马 荣)日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作出通报表扬决定,授予人民法院报宁夏记者站、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决定指出,2020年,人民法院报宁夏记者站、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全国法院媒体融合发展工作促进会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司法宣传、应用法学研究和网络媒体建设,为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人民司法事业不断进步发展提供了强大舆论支持。
据了解,围绕进一步扩大宁夏法院宣传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充分利用融媒体全面立体宣传建设“三地”法院生动实践。2020年,中央、自治区级新闻媒体共刊发宁夏法院新闻稿件2581条,新华社客户端刊发14条,人民网客户端3条,央广网6条,《法治日报》17条,《人民法院报》 98条,头版头条4篇,头版报眼17篇,人民法院报宁夏记者站稿件采用量位居全国法院第9位、西北第1位。《宁夏日报》刊发宁夏法院稿件280条,头版头条2篇,宁夏电视台30条,宁夏法治报等其他区内媒体2000多条,充分展现了宁夏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编辑】:马 荣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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