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1月5日,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银川举行。大会向受到表彰的159名自治区劳动模范和69名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区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致以诚挚问候,并为获奖代表颁发荣誉证书,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满怀豪情投身宁夏现代化建设的火热实践,意气风发开创美丽新宁夏建设的崭新局面。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孔庆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韩金芳荣获“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
司法为民守初心 公正司法担使命
——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孔庆顺先进事迹
孔庆顺,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所带庭室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1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19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个人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
孔庆顺同志始终坚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在本职岗位上团结带领庭室同志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以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五年来,他以上率下,办理各类案件216件,结案211件,结案率97.69%,调撤18件,调撤率8.53%;行政庭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560件,结案率96.35%,调撤245件,调撤率9.57%。深化“府院”良性互动,连续多年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多次派员为行政机关宣讲法律,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创新驱动,注重以理论创新引领司法实践,2019年申报的《探索与建立行政诉讼法速裁程序》课题,在最高院年度重大课题招标中中标,实现宁夏行政审判领域在全国重大课题研究中零的突破。参与撰写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实践探索与完善---以宁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视角》一文,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暨“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主题论坛征文中获二等奖。参与撰写的《对非诉行政执行国家赔偿问题的思考》一文,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国家赔偿理论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年会暨“国家赔偿与司法改革”主题论坛征文中获三等奖。撰写的(2017)宁行终99号判决书获第五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
从点滴处践行司法为民
——自治区先进工作者韩金芳先进事迹
韩金芳,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立案庭庭长,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三八红旗手”“全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全区优秀法官”“宁夏三八红旗手”“全区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最高法院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期间涉诉信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所在庭室被中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先进集体”、被自治区高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先进集体”。
二十多年来,韩金芳坚守在这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耐心地听着当事人的“诉苦声”、“委屈声”、“牢骚声”、甚至于“辱骂声”,始终做到无怨无悔,每当一个难题得以解决,一件矛盾得到化解,一起案件实现公正审理,她的内心都充满喜悦。“为了我深爱的审判事业,为了每一位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我愿坚守岗位,淡泊名利,默默无闻,在法官职业道路上不断追求良知和正义。”这是韩金芳法官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