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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马某南等29人涉恶案
2020-07-13
2020-07-13 18:53:00

  

  本网讯 7月13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马某南等29人涉恶一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兴庆区法院审理的涉及被告人人数最多的涉恶团伙犯罪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代表及被告人家属现场旁听案件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南于2009年9月刑满释放后,利用朋友等关系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先后纠集被告人张某某、马某、杨某某、孙某某等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银川市兴庆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以被告人马某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恶势力团伙先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9起、故意伤害犯罪4起、开设赌场犯罪3起、偷越国边境犯罪1起。

  

  该案在开庭前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案件的管辖、回避、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事项征求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并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全案证据目录进行了展示,听取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庭审时间预计持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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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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