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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院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沙闻麟强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2020-05-12
2020-05-12 18:28:00

  

  本网讯(赵霞)5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举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找准定位,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宁夏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会专题研究基层治理工作,在宁夏历史上是第一次,鲜明的主题与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九次全会精神一脉相承,作出的决策、部署对标中央要求、符合宁夏实际。《意见》对乡村、社区和宗教、校园、企业、社团六个方面的基层治理作出了具体安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践性,对宁夏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加强宁夏基层治理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为基层治理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全区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的根本途径,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长期执政的根本保证,是人民法院履行司法职责,实现司法价值的主要领域和工作着力点。要突出重点、找准定位,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全区各级法院要聚焦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宗教治理、校园治理、企业治理、社团治理六个方面,抓住基层治理这个关键、重点,紧盯基层治理短板和问题,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评价、引领作用。要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大人民法院以案释法的法治宣传力度。要研究出台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拿出具体举措,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要主动融合,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与其他政法单位一同发力,放大司法审判在基层治理中的边际效应。要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基层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基层治理的效果。全区各级法院要加强基层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和内设机构建设,做基层治理的促进者、建设者、推动者;要提高基层法院干警素质,提升基层干警立足审判执行开展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治警,维护法治权威和法院形象;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尊法、守法,做基层治理的表率。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组要把加强基层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各类诉讼案件中反映出的基层治理问题,积极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要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强化审判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细化措施,严格督察,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落细落实;要切实关心、帮助、支持基层,各项保障、措施要向基层倾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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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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