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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集中开展消化旧存案件专项行动
公平正义绝不因疫情防控受阻
2020-03-31
2020-03-31 18:00:00

  本网讯(吴奎)近日,宁夏法院集中开展消化旧存案件专项行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全区法院集中开展消化旧存案件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6月底将2019年旧存案件全部审结,为疫情防控结束后可能出现案件大幅增长做好应对准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宁夏高院高度重视案件收结案均衡度,针对 2019年旧存案件同比增长34.94%,2020年一季度结案数同比下降53.89%,出现“旧存未得到及时结案,新收案件堆积”的问题,高院党组认真分析当前疫情形势、旧存和新积案件成因和解决对策,研究制定了消化旧存案件专项行动方案。此次专项行动自2020年3月份至6月底共计4个月,分安排部署、集中消化、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明确要求全区法院在2020年3月底审结旧存案件的60%,4月底审结旧存案件的90%,5月底审结旧存案件的95%,6月底审结2019年全部旧存案件。

  清积专项行动要求,全区法院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消化旧存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级法院必须建立详实的旧存案件台账,逐案制定“四定”方案,即定审理方案、定责任领导、定结案时限、定矛盾化解。采取日通报、周总结、销号报结方式,对部门和法官清理积案的数量、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对办理案件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加快审判执行进度,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充分运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借助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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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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