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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频传!永宁法院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得区市嘉奖
2020-03-23
2020-03-23 17:54:00

  本网讯(仇旭辉)2019年,永宁法院上下一心、勠力而为,在推进法院工作的答卷上奋笔疾书,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期间,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与个人。近日,自治区高院、银川中院相继作出表彰决定,对我院2个集体、9名干警进行了嘉奖。

  扎根基层 回应百姓期许

  ——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望远人民法庭

  望远人民法庭现有人员14人。近三年年均收案超过800件,人均结案267件。受理案件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2%。

  望远镇人口庞大,情况相对复杂,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百姓合法权益成了望远法庭义不容辞的职责。面对群众“家长里短”的纠纷,望远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原则,努力通过调解手段将群众纠纷化解在萌芽。对于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未能达成协议,在庭审过程中当庭调解,尽量促使当事人调解结案。期间,注重联合村委会、社区主任、妇联等多方力量参与调解,提高调解质效。对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在审理中,根据审判原则,在认定证据的基础上,辩法析理,及时判决,减轻当事人讼累。2019年望远法庭收案1323件,结案1277件,其中判决457件,占结案数的35.79%,调解545件,撤诉224件,调撤率为60.22%。

  案件量逐年增多,“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望远法庭一半以上是女性干警,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女同志们表现出了不逊色于男干警的办案劲头,常常主动加班加点、放弃休假来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在最短时间内高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20年3月望远法庭被银川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

  惩奸除恶 守护一方平安

  ——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 永宁法院刑事审判庭

  永宁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干警共7名。2019年,永宁法院刑事审判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坚持将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实现新进展的重要抓手,着眼司法理念、制度机制、优化配置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了改革促提升的良好局面。全年共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16件,占全部受理刑事案件的39%。

  同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挖根治”关键阶段,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刻不容缓。面对不断收到的涉黑涉恶案件,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始终保持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动力,反复研学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提升办案能力。这一年里,刑庭的门没关过,刑庭的灯没灭过,全体干警几乎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办案中,加班加点、放弃休假成为常态。在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永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年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已审结6件,判处罪犯人数共计3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数14人,重刑率达38%。同步推进“打财断血”,加大财产查处和财产刑适用力度,对7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罚金共194.07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77.42万元;财产刑执行到位53.85万元,摧毁了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与滋生土壤。建立“12368”档案管理模式,得到上级法院认可并在全区法院系统交流推广。积极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以“3·09”专案为原型制作扫黑除恶微电影并大力推广,利用电子屏反复播放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庭审视频,不断增强宣传发动效果,夯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群众根基……种种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刑庭干警三百多个日夜不辞辛苦的坚守。

  率先垂范 战在扫黑一线

  ——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周建新

  周建新,现任永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扫黑办主任。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被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这是对周建新同志一年来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全情投入、辛苦付出的最佳褒奖。

  该同志作风严谨,为人正直,无论是在工作、生活还是学习中,都能以身作则,树立了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作为永宁法院扫黑办主任,周建新深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对于专项斗争的任何工作,都容不得丝毫马虎。为此,他主动学习相关知识,研究相关政策,及时掌握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2019年初,在受理全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首起涉黑案——“3·09”专案时,周建新根据院党组安排,庭前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办案点现场办公,了解、熟悉、分析案情,配合审判长认真梳理和研判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了详细的审理预案。庭后与团队其他人一起加班加点,梳理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文书,60天内就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艰巨,加班工作是家常便饭,身为党组成员的周建新,从没有因为领导干部的身份放松要求、懈怠工作,常常带头加班到深夜,即使节假日也不休息,仍在办公室拟写判决。他待人和善,主动和干警打成一片,不仅带头加班,还经常自掏腰包为干警提供加班餐,营造了扫黑办里即使任务艰巨也其乐融融的良好氛围。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周建新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0件,已经审结118件,其中参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主审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1件,恶势力团伙案件3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14人,判处追缴违法所得77.42万元,判处财产刑194万多元。

  立足岗位 书写法官典范

  ——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王志红

  王志红,永宁县人民法院望远人民法庭审判员,2000年进入法院工作。工作中,该同志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着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以坚定的信念、质朴踏实的作风,赢得当事人的信赖和称赞。

  2019,王志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11件,实际审结407件,结案率为99.03%,位居全院第一。做为一名女法官,王志红心思细腻,善于观察,语言得当,有进有退,有礼有节,善于做调解工作,高效调解案件的同时,总能兼顾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爱岗敬业是王志红的真实写照,2019年初,王志红因公受伤导致脚部两处骨折,医生建议长期居家修养,但心系案件的她,不顾家人反对,拄着双拐开庭办案。看到如此之“拼”的法官,当事人深受感动,主动达成调解协议,并对王志红点赞致谢。

  因工作成绩突出,王志红屡获市县级荣誉奖励,2014年被评为永宁县三八红旗手和优秀公务员,2017年、2018年相继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被银川市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政法综治法先进个人。

  带头攻坚 跨越执行难关

  ——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 康建恩

  康建恩,永宁法院执行局局长,这是他主持执行局工作的第六年。六年里,他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不断丰富执行方式、提升执行质效,促进了执行工作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力迈进。

  在执行局,康建恩是二十二名干警的带头人,他深知以身作则的重要性,不论是凌晨的集中执行活动,还是跨省紧急追捕被执行人,他都冲在最前面,亲力亲为,主动承担疑难复杂案件,为执行局干警作出了表率。面对一些复杂的执行案件,康建恩创新执行方式,以信息平台为依托,狠抓案件管理,充分利用“总对总”和“点对点”司法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批量查询,及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控制。有效利用单兵通讯设备,搭配执行指挥中心的远程遥控,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培训执行人员使用新的执行办案系统并熟练掌握和使用该办案系统,提升执行质效。

  执行工作常常面对一些“老大难”的系列案件,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广泛,如蓝山置业、金色阳光、昊昇三农等系列案件,来访的当事人经常成群结队,且情绪比较激动,思想工作很难做。面对此类情形,康建恩尤其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本着耐心、细心的态度,一边情理兼并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争取群众配合,一边加大执行力度,尽可能的查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康建恩的带领下,2019全年,执行局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550件,同比上升20.30%,结案3012件,同比上升19.00%,结案率为84.85%,执行到位标的60083.75万元,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纵深发展。

  情系群众 凸显法官担当

  ——全市法院优秀法官 许继承

  许继承,现任永宁法院李俊人民法庭审判员、负责人,李俊法庭唯一的员额法官,2019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215件,行政非诉案件24件,执行异议含诉讼保全44件,司法救助6件。

  已经年过半百的许继承,丝毫没有降低工作的标准和热情,他认真敬业、一丝不苟,李俊法庭案件大多是以婚姻家庭纠纷为主的民事案件,事关群众的根本利益,许继承经常在工作之余,亲自跑到当事人的家里,操着方言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出发,劝导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化解矛盾纠纷,真正把一个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良好法官形象留在了群众中间。作为李俊法庭唯一的法官,许继承承担着本庭全部案件的办理,即使在班余时间,许继承也会利用一切机会抓紧办案。在被上级法院表彰之前,许继承就曾一边深入社区开展防疫工作,一边兼顾办案,在电话里成功调解了多起案件,实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被宁夏日报刊登报道。

  工作二十余年,许继承始终坚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公正办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二十多年办理了上千案件,保持了无投诉、无缠诉、无抗诉、无上访的优良记录。

  铁肩担责 树立执行标杆

  ——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剡军

  剡军,永宁法院执行局审判员,执行局常年办案“一哥”,2019年,该同志负责承办案件621件,结案525件,结案率为84.54%,执行到位标的额3.1011亿元。

  工作中,剡军认真践行“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提升自身司法服务能力与水平,连续多年办案数在全院名列前茅。因办案能力出色,广受当事人及领导、同事的认可。在追求办案效率的同时,剡军更注重办案质量,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所负责的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系列案件,关注度高,影响深远,剡军尤其注重做好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总是深入工厂车间、田间地头与当事人亲切交谈,讲明法理,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在他负责的系列案件中,没有出现大型渉诉信访,以及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工作至今,因办案出色,剡军获得案件当事人赠送锦旗十五面,这是对他执行工作的高度肯定。

  材优干济 展现巾帼风采

  ——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赵洪霞

  赵洪霞,永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一名优秀的年轻法官。自2012年进入永宁法院工作以来,赵洪霞坚持强化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审判能力,逐渐成长为一名能力出众、办案出色的优秀法官,为年轻干警树立了榜样。

  面对刑事案件,赵洪霞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做到宽有节、严有度。将毒品、抢劫、抢夺、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惩处。她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注重被害人权益的维护和保障,通过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摸底、调查,结合审判中的释法明理,再利用“一听诉、二抚慰、三用情、四讲法”四步走的调解方法,促进被告人认罪悔过,督促其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有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刑事案件无小事”,在追求审判效率的同时,赵洪霞特别注重案件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份证据,当事人的每一句辩解和每一项诉求,裁判文书中的每一句话,她都会全面考虑、认真对待、仔细研磨,确保让人民群众、社会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2019年永宁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99件,审结287件,其中赵洪霞审结130件,占到了全院审结案件的45%。作为该庭唯一一名女性法官,赵洪霞用出色的办案能力,展现了女性法官的别样风采。

  履职尽责 勇做干警表率

  ——全市法院“两个一站式”工作先进个人 高丽芳

  高丽芳,现任永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负责各类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和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

  在工作岗位上,高丽芳始终保持一副踏实勤勉、认真敬业的形象,对待群众温柔和善,对待工作一丝不苟,是同事眼里无所不能的“高姐”。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相继就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作出指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立案庭的重点工作。因为永宁法院立案庭人手相对不足,年轻同志又缺乏经验,高丽芳主动承担起本庭室有关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任务,负责诉讼立案,民事案件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的审查办理,诉前委托调解案件的分流,与调解组织、调解员沟通协调,以及调解平台的维护和一站式材料的报送工作。在院领导及庭室领导的大力指导,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高丽芳努力克服家中孩子小、父亲年老多病需要人照顾的个人困难,常常加班加点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在最高法院组织的全国跨域立案演习中,高丽芳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圆满完成演习任务。经宁夏高院验收,永宁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达到了标准,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及调解平台的建设也步入了正轨。这其中,有高丽芳不可缺少的一份力。

  强势扫黑 注入青年活力

  ——个人嘉奖 吴鑫鑫

  吴鑫鑫,永宁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该同志以借调中院工作人员的身份,受到了表彰奖励。

  2018年11月,吴鑫鑫自永宁县人民法院借调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不言而喻,为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做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及时主动学习相关政策知识及各级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工作能力,较快的适应了新的岗位需求。在线索核查过程中,吴鑫鑫耐心接待每一位举报人,仔细查阅每一个案件卷宗,认真核查每一项举报问题,力求做到有错必认、有错必纠,有责必追,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法院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的力度及决心,共核查上级交办及群众举报等各类线索130余条,整理、装订线索初核卷宗约260余册,在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保质保量的完成了线索核查报告的撰写及上报工作。

  在法院干警的身份之外,吴鑫鑫还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孩子尚小需要照顾,但扫黑除恶工作任务繁重,常常需要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为此,吴鑫鑫努力在工作与家庭之间寻求平衡,但更多的时候还是把自己交给单位,把孩子交给家人,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年多来,吴鑫鑫配合其他同志先后多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进行重新收集和整理,认真准备每一次督导及迎检所需资料,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笔尖作业 传递司法之音

  ——全市法院宣传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仇旭辉

  仇旭辉,永宁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文秘,2018年10月进入法院,负责公文写作与信息宣传工作。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需求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讲好法院故事成了现实所需。为较好的宣传法院工作,仇旭辉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一边及时了解掌握司法工作动态,一边不断提升写作水平,努力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司法温情。2019年,该同志着眼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站式”建设、“三地法院”建设目标等法院工作的重点方面,深入挖掘宣传亮点,立足实际,撰写了一批质量较高、内容充实的新闻宣传稿件,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其中,关于司法建议的宣传稿件被《人民法院报》刊登报道,十多篇信息简报被《宁夏法治报》《新消息报》《银川晚报》等主流媒体采用。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量,仇旭辉常常主动加班加点,利用周末时间撰写信息宣传稿件,以保证宣传的时效性,全年共撰写新闻简报90余篇,较好地宣传了法院工作。在信息宣传工作之外,他还承担了院内各类总结报告、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等大部分文字起草工作,全年起草各类材料共140余篇,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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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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