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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以反面典型为鉴 警示教育“身边人”
2020-03-19
2020-03-19 19:07:00

  本网讯(吴奎) 3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全区法院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自2020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在全区法院系统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本次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旨在推动全区法院各级党组织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廉政警示教育职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整个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解决部分干警政治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淡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不牢固,部分干警责任意识不强、审判作风不实、群众观念淡泊,个别领导干部和法官司法办案不公不廉,收受钱财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等突出问题。

  警示教育活动分为学习教育、讨论剖析以及整改建制三个阶段,通过深入学习各项党内法规和人民法院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廉洁司法等制度,强化教育干警对党章、党纪、党规的理解掌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群众观;通过通报反面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反面典型案件、结合本职工作讨论反思、开展警示教育大讲堂等方式,以反面典型为鉴,切实查找出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以及各个工作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完善内部监督,清除监督盲区,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通过发挥“前车之履,后车之鉴”的警示作用,促使全区各级法院发现工作中的失误、管理中的漏洞和机制中的缺陷,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建立完善的管人、管事、管案长效机制,确保从源头上防止廉政风险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区法院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全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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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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