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自治区高院为12名干警颁发“荣誉天平奖章”
激励干警从事法院职业尊荣感自豪感
2020-01-22
2020-01-22 20:28:00

  

图为沙闻麟院长为“在法院工作满30年”干警颁发荣誉天平奖章。

  本网讯 (马真)1月2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高院机关总结表彰大会,自治区高院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的12名在法院工作满30年干警荣获“荣誉天平奖章”。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为12名获奖同志颁发了奖章和荣誉证书,强调全区法院干警要向获得“荣誉天平奖章”的同志学习,爱岗敬业、奉献法院,努力做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干警。

  “荣誉天平奖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激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增强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为长期投身于人民法院事业的工作人员专门设立的荣誉奖项。颁发范围为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满3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作出贡献的在编人员。此次荣获“荣誉天平奖章”的杨晓红等12名同志,长期以来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司法事业的热爱,以忠诚为民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业素养,依法履职、勤勉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工作人员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法律的本色,为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他们颁发“荣誉天平奖章”是对他们认真履行职责、无悔付出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也是激励全区法院干警从事法院职业的尊荣感和自豪感的重要举措,必将激发全区法院广大干警在深入推进“三地法院”建设中建功立业。

  

图为沙闻麟院长为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晓红同志颁发荣誉天平奖章。

  高院党组要求全区法院广大干警要向荣获30年荣誉天平奖章的同志学习,在老一辈司法工作者崇高品格和光辉业绩的感召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做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干警,切实承担起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马杰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