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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中院:“四节点”工作法让黑恶势力“断炊断顿”
2019-11-19
2019-11-19 21:49:00

  本网讯(黄 涛)“孙晋勇恶势力案子追回了多少财产?被害人都拿到钱了吗?”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董军每次到执行局,都要先询问涉恶案件的财产执行情况。一方面,在法官眼中,为被害人挽回损失,才算真正“案结事了”,另一方面,“打财断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点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密切关注。

  “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打财断血’。”董军一再强调,“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危害一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有一定的财力物力做支撑,只有彻底剜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才能让黑恶势力真正销声匿迹。”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固原两级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13件107人,一审审结11件94人,对24名涉恶被告人判处了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固原两级法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时发现,这些黑恶势力在犯罪过程中,通过放高利贷、开设赌场、暴力讨债、非法经营等方式,牟取不义之财、攫取非法利益,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坐大成势。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存在黑恶势力涉案财产难查、难判、难执的问题。

  “对恶势力罪犯处以何种程度的财产刑,是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办案法官往往因为对犯罪数额、涉案财产掌握不清楚,导致财产型判处不坚决。”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赵军万表示。

  鉴于此,固原市中级法院为坚决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彻底切断黑恶势力经济来源,有效防止其“死灰复燃”,经过调查研究、梳理归纳、结合实际,总结提炼出“打财断血”的“四节点”工作法,即,在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会商节点,及时指导侦查部门对涉案财产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打团伙与打财工作均衡开展;在案件审理环节,认真审查涉案财产的处理情况,对依法未查封、扣押、冻结的及时要求补查补证,确保财产刑适用证据确实充分;在案件裁判节点,对依法应当判处财产刑的,坚决从严判处财产刑;在案件生效后,及时送交执行,成立涉黑恶案件执行攻坚组,全面完成执行。

  “‘四节点工作法’为我们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了依据,我们在公安、检察机关侦查案件阶段,及时与他们沟通交流,有效解决了涉案财产难查控的问题。”西吉县法院刑事庭庭长李堂真表示。

  “四节点工作法”制定以来,固原两级法院先后参加市、县政法委或公检法自行组织召开的提前介入、案件会商会议30余次,如在办理樊小东等7人寻衅滋事等罪案件中,西吉县人民法院先后5次参加公安侦查和检察起诉环节召开的案件会商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涉案车辆扣押手续、深入侦查涉案财产等指导建议被全部采纳,进一步补强了该案的证据收集,为妥善处置涉案财产打下坚实基础。

  “‘四节点工作法’为法官清算违法所得提供了方便,使我们能够更精准地确定涉案财产数额,以前不知道该怎么拿捏的案子,现在都一目了然。”彭阳县法院刑庭法官喇睿说。

  在两级法院已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对67人判处了罚金,判处罚金239.3万余元,依法追缴和没收涉案财产437.3万余元,共判处金额676.6万余元。其中对尹金库等3人敲诈勒索等罪一案首要分子尹金库处以罚金高达59万元,对樊小东等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罪一案首要分子樊小东判处罚金40万元。

  原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马福成表示,“审判、执行‘两张皮’现象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我们在执行案件时黑恶势力财产往往无从下手。现在有了四节点工作法,大部分涉案财产都提前保全了,很好执行。剩余的一部分‘硬骨头’,都是院领导带着我们一起啃。”

  彭阳县法院办理的孙晋勇等27人犯敲诈勒索罪案件的罚金、违法所得高达313.587万元,因27名被告人均系外地人员,且涉案财产大都被犯罪分子藏匿、挥霍,为进一步深挖犯罪分子藏匿的财产,该院院领导牵头成立多个攻坚组,分赴河南、山东等7省、18个市县对涉案人员所在地财产进行查控和执行。“法官这么拼命给我们挽回损失,我们打心里感谢他们。”曾经受到孙晋勇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的王洼煤矿工作人员王某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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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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