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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2019-11-12
2019-11-12 20:14:00

  

11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通报了全区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

  本网讯(赵 霞)11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通报了全区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夏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黑恶案件141件1483人,已审结涉黑恶案件108件1182人,平均审理用时60天,财产刑判决已执行到位近600万元;完成1936条中央督办、转办线索核查工作;发出司法建议182份,已收到整改回复166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宁夏高院领导带头深入一线指导协调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马兴国、王海、肖永生等案件;高院牵头制定并联合多部门下发《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涉黑涉恶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促进全区司法机关统一执法思想、办案标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金宝山、伍永涛等案件予以再审,对牛玉林等多个案件统筹运用提级管辖、异地管辖进行审理;对长期盘踞矿山的肖永生等涉黑案件提前介入,协调公安机关查扣涉案财产4.3亿余元,成功追缴徐风祥涉黑案违法所得140多万元。

  据介绍,宁夏法院聚焦“打财断血”,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宁夏高院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关于加强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及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牵头组织9家相关单位就涉黑涉恶案件财产价格评估等工作进行会商协调,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技术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罚没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经济链、利益链。截止目前,全区法院生效判决中除依法判处没收被告人个人全部财产外,还判处罚金等财产刑共计2061.3万元。全区法院坚持应判尽判,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准确把握“黑财”认定范围和证明标准,既彻查“黑财”,又依法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做到应判尽判,量刑判罚到位。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沟通协调,在提前介入环节指导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采取措施,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防止涉黑涉恶财产转移变卖。在肖某某涉黑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采纳法院建议,查扣财产4.3亿余元。对徐风祥等51人涉黑案启动违法所得追缴执行工作,成功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140多万元。坚持依法快判快执,将“打财断血”与“执行攻坚”紧密结合,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执行工作的通知》,畅通执行绿色通道,成立“财产刑执行专案组”“执行专班”,制定执行方案,强力推进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法院生效涉黑涉恶案件已执行到位近600万元。

  被告人常付、李斌、梁飞鹏恶势力团伙妨害公务、寻衅滋事典型案例中,一审法院强化提前介入力度,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在侦查和公诉环节参加案件会商,就“打财断血”、涉公职人员腐败等相关问题提出10条加强落实意见,建议公诉机关监督侦查机关对遗漏的嫌疑人进行深入侦查,有效引导侦查机关、公诉机关高效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相关公司存在偷税漏税、部分村组织建设有待强化等问题,分别向行业监管部门、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及案件线索9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一审法院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并在互联网直播庭审,保持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乡镇村组代表及被告人家属等百余人旁听,同时通过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宣传媒介在案发地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讲,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战果,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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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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