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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服务群众零距离
2019-11-06
2019-11-06 18:08:00

  作为人民法院,守初心,担使命,最终的落脚点要体现在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上,落实在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上。近年来,隆德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智慧司法,通过诉源治理、分调裁审、诉调对接、速裁快审,逐步走出了一条“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一站式”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路子。以实际行动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模式实体化运行,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人民法院应有的职能作用。

  固本强基打基础让司法运行更有力

  针对山区法院群众居住分散、经济水平落后的实际,隆德法院在充分吸收和借鉴“枫桥经验”“马鞍山实践”等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推动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所在地实际情况,在全县121个行政村(社区)各选聘一名司法调解联络员,每个村(社区)各选派一名员额法官,各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点。形成“一村一法官一司法调解联络员一巡回审判点”指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基于此,县委政法委在吸收借鉴该院矛盾纠纷指导化解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意见,在全县推行“411”和“125+X”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411”:在全县各村推行“一村一法官”“一村一检察官”“一村一警一员”“一村一司法员”“一村一律师”,简称四警一员一律师即“411”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区模式)(“125”:1是乡镇党委副书记;2是辖区派出所、司法所;5是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村监会、调解员;X是与矛盾纠纷有关联性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行业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工作人员)并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综治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期间,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君礼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规范化建设主题,深入乡村两级组织就“一站式”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调研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就诉讼与非诉衔接、司法确认、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对沙塘人民法庭和立案庭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切实走出矛盾纠纷化解“一张网”、解纷方式“一站式”工作新路子,打造体现隆德地域特色,符合当地实际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诉调对接、多元矛盾解纷工作靓丽名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改变法院和其他职能部门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各自为阵的局面,凝聚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强大合力。

  诉前解纷遏增量让司法减负添动能

  2018年,隆德法院受理案件2281件,同比下降14.79%,2019年9月底,受理案件2096件,同比上升8.38 %,受案数量运行平稳。在各地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该院案件受理数保持在合理区间,追根溯源是该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渠道,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切实将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所带来的显著成效。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改革,该院始终把提升司法调解联络员业务能力作为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的基础工程长抓不懈,由法院全额提供资金保障,联合政法委、司法局先后4次对全县121个行政村(社区)的司法调解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由员额法官深入各乡镇分片区举办专题培训或通过以会代训培训84次,培训司法调解联络员、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人员600余人次。不定期召开司法调解联络员联席会议,加强业务指导,让“编外法官”成为矛盾纠纷诉源化解的行家里手,为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奠定人才基础。

  为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411”和“125+X”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该院通过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推进“一村一法官”实体化运行。除院领导班子外的17名员额法官,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指导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小纠纷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司法调解联络员予以化解,对当事人争议较大一时难以化解的通过法官现场指导,采用法官说法、联络员说理,法理并举的方式在“411”机制内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对突发性、群体性案件和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应事发地乡党委、政府邀请,法院及时派员额法官在“125+X”机制内配合调解化解,实现大事不出乡。2016年以来,共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520余件,联合乡镇司法所调处纠纷516件。2016-2019年9月,全县诉前化解纠纷760件、870 件、868件、563件,非诉化解矛盾数量占全县矛盾纠纷数的34.8%、35.44 %、39.53 %,26.53%。通过充分调动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司法调解联络员、司法行政机关的力量,形成多管齐下,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矛盾纠纷过滤网,有效遏制诉讼案件质量,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巡回审判解纠纷让司法便民更亲民

  “以前打官司要到几公里以外的沙塘法庭去,现在应诉都不用来回跑,方便多了。”在张程乡巡回审判点,一位前来参加庭审的当事人说道。

  地处六盘山腹地的隆德县,交通不便,群众居住分散、文化水平较低、诉讼能力不高,法院受理的案件40%以上为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事关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基于此,多年来隆德法院始终将巡回审判作为矛盾纠纷诉源化解的主要抓手纳入考核体系,定任务、定指标确保该项工作深入推进。各审判庭、沙塘法庭,以“巡回审判点”为依托,构建起“一庭多点、全域覆盖”的巡回审判工作体系,深入案发地以案释法开展巡回审判,邀请群众现场旁听,接受普法教育,倡树移风易俗,教育群众摒弃成规陋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邀请司法调解联络员旁听案件审理,现场参与调解,通过与法官和当事人双向互动,现场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调解联络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委员联系上下、沟通广泛的优势传播司法正能量,唱响新时代和谐旋律。

  2016年以来,共巡回审理案件465件,占应巡回审理案件的88.74%,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常态化巡回审判,充分发挥了司法工作规范教育和示范指引功能,当地群众遵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对诉源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繁简分流加速度让司法高效更便捷

  “被拖欠了三年的取暖费三个月就拿到了手里,法院现在办案的效率真高!”隆德某置业公司的负责人赞赏道。在经历了三赴物业公司核对,亲自上门催缴,电话催促,耐心释法析理等一系列举措,历时三个月、涉及44户、案款达51115元的主张取暖费系列案件全部化解,所有款项全部到账,隆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终于扫去了隆德某置业公司深冬的寒意,送去了“暖气”。

  案件倒回三年前,隆德某置业公司开发的小区竣工验收完毕,业主全部入住。约定前三年的取暖费由置业公司代收,三年来业主享受了暖气,但该公司遭遇了“寒流”,在实际收取取暖费的过程中,44户久拖不缴,无奈置业公司向供热公司垫付,但追偿之路漫漫无尽头。案件进入法院后,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决心将纠纷化解在诉前,避免矛盾扩大、升级,举全中心之力,鼓足干劲,多管齐下,正确引导业主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平息双方怒气,化解了矛盾。

  诉前解纷,以最小诉讼成本收获最大诉讼利益,这是新时期“枫桥经验”结出的硕果,也是隆德法院长期的奋斗目标。

  近两年,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制定诉调对接流程管理、委派调解、繁简分流、案件速裁、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等规章制度,由司法局派驻的专职调解员与本院资深法官共同开展诉调对接,推进案件诉前调解、繁简分流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案件进入法院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调解,通过诉前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对一时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但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委派案发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016-2018年,该院立案前化解矛盾纠纷223件,委派化解矛盾纠纷540件,占全院受案总数的16.54%。

  除此之外,该院对登记立案的法律关系明晰、事实清楚的案件统一立为简易程序,对其中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立为小额诉讼程序,并强化目标管理,落实考核措施,确保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凡立为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办案法官不得随意转换程序,确因案情复杂需要转换程序的,必须由分管院长把关审批,确保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优先适用、强制适用”。2016-2018年,该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474件,占受理案件数的84.13%,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76件,占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数的16.47%。2019年1-6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712 件,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98件,平均审理天数25.2天,为全区结案用时最短的法院。通过分调裁审,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繁简分流”的高效运行模式,促进诉前调解和诉讼有效衔接。2017年最高法院调研组对该院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成功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新时期,隆德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智慧司法,把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转化为工作新动能,强化诉源治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人民法院应有的职能作用。(通讯员 杨金强 范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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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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