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法院12条司法建议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2019-06-13
2019-06-13 17:55:00
本网讯(王晓鹏 曹朵朵)“建议加强对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建议加强对村级组织监督管理”“建议加大‘打财断血’力度”……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盐池县法院高度重视和充分运用司法建议延伸审判效果,先后向12家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已收到复函5件。
在审结的首起涉恶案件中,该案被害人被殴打受伤后,非法拘禁于盐池县某酒店内,并且此案2名被告人还居住、租住于同一社区。针对此案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对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监管的缺失,辖区居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薄弱,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该院向县公安、镇政府、社区等5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在收到司法建议后,花马池镇政府制定出台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普法宣传和流动人口管理,县公安局开展了“清风”行动,对辖区酒店、宾馆、出租屋等开展了“地毯式”清查整治,利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体落实、互相促进起到积极作用。。
在审理涉“村霸”案件中,被告人冯某某利用其自然村队长名义,在收取应交付于村集体资金私自使用。针对这一问题,盐池县法院加强分析研判,注重从“个案分析”到“类案研究”,深挖个案背后的普遍性问题,向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大水坑镇政府等职能部门发送了“加强对村集体财产监管力度”的建议,实现把扫黑除恶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盐池县法院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将司法建议作为立足审判职能,全方位参与专项斗争的有效结合点、切入点,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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