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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法院多措并举密切人大代表监督联络
2018-08-10
2018-08-10 18:16:00

  本网讯(王晓鹏 曹朵朵)8月8日,盐池县法院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部分领导及人大代表视察该院工作,把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重心进一步向前延伸,不断为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搭起“能知情、能参与、能表达、能监督”的联络工作平台。

  工作室设在法庭上联络“更密切”

  “在院内和所有派出法庭都设有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工作室,主动邀请我们来监督工作,让代表们由“找”到“请”这是一个质的改变。” 县人大副主任官秀敏在座谈会上说。构建起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格局,是该院今年确立的重要发展思路。该院经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在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室内,将辖区乡、县、市三级人大代表信息挂牌上墙,来诉来访当事人可以直接邀请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到司法审判监督中来,法官也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信服的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同时,还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登记本》,对人大代表在监督中的意见建议进行登记,切实促进司法活动公平公正,保障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把自觉接受监督与服务代表履职有效结合起来,将法院工作始终置于人大和代表监督之下,以监督促公正赢认同,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国鸿说。

  人大代表参与调解“效果好”

  “高代表、蔡法官,你们理也说通了,法也讲透了,我同意调解方案。”8月2日,在法官和人大代表共同调解一起侵权纠纷案件后,78岁高龄的当事人冯某甲说。

  2017年9月,长庆采油厂在冯某甲所在村建设油井,占用了冯某甲和冯某已的林地,双方在村副支书和村长的协调下口头达成协议,关于赔偿款及其他补偿费用按照占地面积分配,冯某甲占40%,冯某乙占60%。由于冯某甲年事已高且双方为亲戚,在此后的赔偿款签字确认等过程中,均由冯某乙全权处理。但赔偿款到位后,冯某乙以冯某甲未参与任何协调活动,要求支付10%的“跑腿费”,双方协商不下,冯某甲一纸诉状将其告至该院大水坑法庭。该案虽简单,但冯某甲年龄已高,且双方均为亲戚关系,处理不当将引起家族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与调解,耐心地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分析其中的是非对错,在法官、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反复十余次做双方的谅解谦让工作,最后该案以调解结案。

  “法院设立代表联络室,为我们代表搭建起一个履职平台,既参与司法监督,也能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我们代表也能学习不少法律知识,提高履职能力,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县人大代表高峻说。

  见证助力破解执行难“零距离”

  “都说执行难,只是听说没见过,今天跟着法院干警走了一圈,执行工作真难啊!”8月7日,在跟随执行干警经历被执行人“赖、逃、躲、藏、闹”等情况后,县人大代表王有感慨道。

  2015年8月,张某因急需资金,将自己房屋出卖给同事李某,并签订了买卖协议。在李某支付了35万元房款后,张某声称正在租房,希望可以迟延交房,碍于面子的李某同意迟延1个月交房。可张某一拖再拖,拒不交房,声称房价上涨,李某还需再支付8万元才可交房。李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腾房。在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调解无果情况下,为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决定对张某采取强制腾房措施,并邀请人大代表全程见证、监督执行。在腾房过程中,张某及其妻子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阻挠,但最终迫于压力主动联系车辆搬家腾房。

  今年以来,为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该院制定了详细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方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参观执行指挥中心,对于涉及当事人众多、申请执行标的额大、社会影响大的执行案件积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积极争取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今年截止目前,该院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案件4起,邀请人大代表见证监督强制执行案件11起,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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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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