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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法院“互联网法庭”首次开庭
2018-07-27
2018-07-27 18:36:00

  本网讯(王晓娟) 7月25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首次开庭,并成功在线调结一起民间借贷案。这是宁夏法院首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为基础,搭建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审理的案件。

  “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当事人可通过一台电脑和摄像头或者一部手机,登录“电子法院”APP至互联网庭审系统中,获得集成法庭现场和证据展台的复合画面和声音。同时系统将自动推送当事人的视频画面和声音至庭审现场中,庭审法官可通过系统控制有序安排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陈述、证据质证和庭审辩论等。庭审结束后可扫描系统中的二维码,通过手机签字实现庭审笔录的签字留痕。该案庭审时,系统自动推送当事人的视频画面和声音至庭审现场,法官通过系统控制有序安排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庭审结束后,被告打来电话,对法官保障其诉讼权利表示诚挚的感谢。

  红寺堡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有效解决了责任清晰、争议不大案件中当事人因路途遥远或不便到庭的案件审理问题,真正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纠纷的效果。这种审理案件的“互联网+”模式,进一步体现了法院“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诉讼服务便民利民理念,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的一项创新举措,有效推动了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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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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