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法院文化 -> 生活园地
高级法院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2015-06-15
2015-06-15 11:21:00

  本网讯(叶敏娟)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在银川市光明广场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今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正式实施,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创新,迈出了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环境侵权涉及的归责原则、减免事由、多数人排污责任、行为保全以及专家辅助人等问题作了规定,为环境保护再添“利器”。宣传活动中,高级法院通过摆放环境资源审判宣传展板、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册和环保手袋、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广大群众为“美丽宁夏”建设作出更多更大地贡献。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马杰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