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首页 -> 宁夏法院网 -> 党的建设 -> 党建园地
高院刑一庭党支部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庭审观摩活动
2020-12-08
2020-12-08 18:21:00

  本网讯(安璐璐)12月4日,高院刑一庭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参加“国家宪法日”庭审观摩活动。

  活动中,刑一庭全体同志认真旁听了金凤区人民法院刑庭对余某某抢劫一案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简化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公诉机关简要出示了证据,合议庭当庭进行宣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予以从宽处罚。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庭审程序简洁、规范、有序。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旁听同志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有了新的体会。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弘扬宪法精神,打牢刑事理论基础,提升刑事审判能力,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纵深发展,为依法打击犯罪、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宪法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以来,刑一庭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准确适用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美丽新宁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到基层调研指导、开展交流座谈、进行业务培训和法官讲坛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制度的贯彻落实。全区法院审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比例逐年上升,2019年占比40.5%,2020年已达到了75.5%,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占45%,平均审理期限7天,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罪犯改造的积极性也明显提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编辑】:马杰
【稿件来源】:宁夏法院网
【编辑】:马杰
【来源】:宁夏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邮编:750004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技术支持: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宁夏新闻网)宁ICP备08100089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