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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宁夏高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17-08-22
2017-08-22 11:31: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指导宁夏全区各中、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区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依法核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

  (四)受理不服全区中、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五)依法审判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六)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进行指定管辖。

  (七)监督、指导全区中、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八)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九)根据《国家赔偿法》,依法办理赔偿案件。

  (十)指导全区各级人民法院思想政治、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中、基层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十一)领导全区中、基层人民法院监察工作。

  (十二)管理全区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三)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四)承办其他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夏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共八张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7,711,109.42元,支出总计103,374,752.30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244,106.63元,下降1.26%、支出总计增加 13,253,515.12,增长14.71%。

  二、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7,711,10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5,593,570元,占97.83%;其他收入2117539.42元,占2.17%。

  三、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3,374,752.30元,其中:基本支出47,126,881.60元,占45.59%;项目支出56,247,870.70元,占54.41%;经营支出0元,占0%。

  四、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收入95,593,570.00元、

  支出103,022,860.30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收入减少772,389.4元、下降0.80%、支出增加13,370,124.12元、增长14.91%。

  五、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022,860.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70,124.12元,增长14.9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022,860.3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支出90,337,539.7元,占87.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24,120.6元,占7.69%;住房保障(类)支出2,121,900元,占2.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类)出2,639,300元,占2.56%等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912,300元,支出决算为103,022,860.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为62,656,000元,实际下达指标为31,490,000元,剩余31,166,000元分配到基层。

  六、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47,126,881.60

  元,其中:人员经费40,582,409.44元,公用经费6,544,472.16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2,038,113.04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327,513.04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括法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年末追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593,438.6元,增长16.74%。

  2.商品和服务支出6,544,472.16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12,672.16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劳务费、维修费支出增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914,432.5元,增长44.5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44,296.4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5,730,396.4元,增长203.6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年初预算没纳入,但是实际1-6月依然在本单位发放退休人员工资,7月份才将退休人员交社保;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237,518.9元,降低27.48%。

  4.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七、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6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1,726,108.78 元,完成预算的4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88,780.73 元,完成预算的57.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77,660.05

  元,完成预算的4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9,668.00

  元,完成预算的59.9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因刚完成车改,做预算时对车改后的车辆运行支出的测算没有参照,导致预算偏大;2、我院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91,060.6元,下降2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0,627.11元,增长38.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2,115.91元,下降3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571.8元,下降7.6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出国交流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完成车改后,减少14辆车辆,车辆运行支出也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88,780.73元,占16.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1,077,660.05元,占6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9,668.00元,占20.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8,780.73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5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7人。开支内容包括:国际交通费、公杂费、伙食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7,660.0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7,660.05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2016年,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共2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9,66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9,668.00元,主要用于最高法院来宁办案、检查工作及外省市法院来宁交流调研。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8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88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44,472.16元,比2015年增加2,914,432.5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物业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完成车改后车改补贴纳入基本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50,237,979.69元,支出决算总额50,237,979.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33,831元,支出决算总额11,933,8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7,144,148.69元,支出决算总额37,144,148.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1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4996.05平方米,共有车辆2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预算资金4686.8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自治区高院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治区高院预算编制、执行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慢,结余结转项目资金较大。下一步我们将对结余结转项目资金认真进行梳理,督促项目执行处室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升资金执行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三)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指法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法院业务工作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 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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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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